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 行)》、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监督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企业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责,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,防范建 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,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,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, 逐步改善企业土壤环境质量,保障企业人居周边人居环境安全,促进企业经济绿色发展 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,结合企业土壤污染现状和经济发展特点实际情况,开展土壤污 染隐患排查工作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21 年第 1 号公告发布的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 染隐患排查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,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 次全面、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,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,制定隐患整改方案,按照 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,形成隐患整改台账。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,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,同时编制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》。现将《济宁中再生华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》全文及第三季度自行检测报告和土壤、地下水检测报告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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